近日,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下發《創新農村金融服務推進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要探索擴大擔保物范圍試點,將農民承包的土地經營權、草原承包經營權、林地承包經營權、擬購置農機具等納入抵(質)押擔保范圍。
該《方案》明確要通過金融改革創新,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向農村地區,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在“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內全覆蓋。預期到2015年,涉農貸款保持年均18%以上增長。
《方案》規定,原則上,凡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能夠有效控制、可用于貸款擔保的各類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試點用于貸款擔保。探索擴大擔保物范圍試點,將農民承包的土地經營權、草原承包經營權、林地承包經營權、擬購置農機具、專利權、商標權、股權、債權、應收賬款、匯單、訂單、保單、倉單等納入抵(質)押擔保范圍。
《方案》要求,相關部門要研究出臺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辦法,推動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通過財政貼息等方式鼓勵對農業經營者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深化農村產權改革,完成對各類產權的確權登記工作,建立農村產權評估、交易、流轉平臺,為農村各類動產、不動產進行融資擔保創造條件。《方案》提出優先準入在農村地區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鼓勵中心城區的擔保公司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進一步健全農村融資擔保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