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搞好竣工驗收
一是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按照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有關規定,項目批復后6個月仍不開工的項目,有關部門要進行問責;9個月仍不開工的項目,審批部門有權按照相關規定,收回項目資金,并對項目法人進行問責處理。因此,各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批復后,要抓緊組織項目實施,加快施工進度,力爭項目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項目建設內容。2013年前批復的耕地綜合生產能力建設項目未驗收的必須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終驗。二是規范開展項目驗收。驗收工作一般包括中間驗收、初驗與終驗。一要強化中間驗收。中間驗收是為了實現建設項目整體目標,保證工程質量,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參加的針對部分單元工程、專業工程、隱蔽工程等所進行的驗收。各地要認真組織,規范實施。二要規范驗收程序。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初驗,初驗后申請項目批復單位進行終驗。項目批復單位要建立由省市農業、水利、財務管理等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庫,屆時隨機抽取5名以上專家組成驗收組,在接到項目建設單位驗收申請兩個月內完成終驗。三要加強驗收管理。要對項目建設內容完成及達標情況、項目實施“四制”履行情況、資金使用及財務管理情況、技術應用及效益情況等進行全面驗收。驗收合格的項目,按農業部要求,發放《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表》;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限期整改,規定期限內不糾正的,追究項目法人的責任,取消項目所在縣今后申報項目的資格。三是加強固定資產運行管理。對項目建設形成的固定資產要在項目驗收后進一步落實產權歸屬,明確使用和管護主體,制定切實可行的使用和管護辦法,確保資產不流失,充分發揮項目實施的當前效益和長遠效益。四是及時報告項目進展情況。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國家新增糧食產能建設項目每月8日、18日、28日按旬報告項目進展情況;按照省政府要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每月底報告項目進展情況。市級農業主管部門要組織項目建設單位按規定要求按時向省農業廳土肥站上報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四、加強檢查指導,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各市、縣農委的計劃和土肥部門要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加強合作,不斷創新和完善工作機制,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順利實施。要深入工程建設一線,定期不定期對項目建設進行檢查指導和技術服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廣泛宣傳項目建設的成就及效果,充分發揮項目實施的社會效益。要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總結項目建設的先進典型,為我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積累經驗,樹立樣板。
山西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