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9月17日頒布《江西省中藥材標準》(2014年版),并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江西省中藥材標準》(2014年版)增加了新的質量檢驗項目,是我省中藥科研、生產、經營、使用、檢驗和監督管理必須嚴格遵守的法定依據,在品種收載、檢驗方法完善、檢測限度設定以及質量、安全控制水平等方面,較1996年版均有重大改進和提升。有關人士告訴記者,認真執行好新的標準,對保證藥品質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促進我省中藥產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