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關乎人們的生命安全,抓住農藥監管不松懈是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首要任務。蘭陵縣切實做好農藥經營告知工作,從源頭上杜絕假冒偽劣農藥產品流入蘭陵縣市場,保障了農產品的用藥安全。
對于進入蘭陵縣銷售使用的農藥產品,需到農安辦進行告知,并提交“三證”(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產品執行標準)、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注冊商標證明文件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農藥購貨協議或購貨憑證和完整的產品標簽、說明書等書面材料。產品資料合格的,發放《農藥告知名錄通知書》及條碼。
截至目前,全縣共執行告知1025個廠家和經銷單位,2036個品種,發放條形碼1200多萬張,實現了全縣農藥經營告知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