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的“附子”因“炮制不當,有效成分下降”被通報,后者的產品“制草烏”也遇到同樣的質量問題。記者了解到,“附子”有散寒除濕之效,“制草烏”可以祛風除濕、溫經止痛。此外,廣州市天河區中醫院的“蒲黃”因摻雜而“上榜”,“蒲黃”有止血、化瘀等效果。
據悉,總局共從全國31個省有關中藥材及飲片的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抽取蒲黃、柴胡、川貝母、血竭、薄荷等10個品種772批樣品進行抽檢,經檢驗發現93批不符合標準規定。
通報稱,總體上看,抽驗的中藥材及飲片的質量狀況不容樂觀,染色、增重、摻偽、摻雜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除薄荷、木通和制川烏外,其余7個中藥材及飲片均檢出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其中,蒲黃的不合格率最高,發現存在染色、增重及摻雜等問題。
總局已組織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對不符合標準規定的中藥材及飲片及時采取相應控制措施,對相關單位依法查處,并要求各省局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有關中藥材及飲片的質量監管。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