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前北京市召開的2017年全市農村地區“煤改清潔能源”和“減煤換煤”工作會上獲悉,今年本市將把郊區冬季取暖農業設施實施的“煤改清潔能源”和“減煤換煤”項目,納入全市大氣污染治理工程項目財政補貼范圍。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士祥,市委常委、副市長林克慶出席。
據了解,今年本市制定了《2017年北京市農村地區村莊“煤改清潔能源”和“減煤換煤”工作實施方案》,出臺了相關支持政策。明確近年來已經實施的相關政策繼續執行,2016年取暖季和2017年將新增加部分扶持政策。其中,將對冬季取暖農業設施適當給予補貼。各區可統籌市財政安排的農業改革發展資金,采取農業設施外墻保溫改造等多種措施,引導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逐步調整生產方式和產品結構,減少和控制冬季燃煤取暖生產。對“育種、育秧、育苗”等籽種農業設施實施空氣源熱泵、太陽能加溫、地源(土壤源)熱泵、醇醚燃料加溫、燃氣和谷電加熱等“煤改清潔能源”改造項目的,市財政將按照設備購置費用的20%給予補貼。其他農業設施實施“煤改”的由企業自主進行,各區財政可給予適當補貼。
為鼓勵使用燃氣取暖,本市將對使用燃氣分戶自采暖的農村住戶,納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采暖補貼暫行辦法》補貼范圍。對采用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醇基燃料取暖的農村住戶,供氣企業將按不高于管道天然氣價格向農戶收取使用費用,市財政按每個取暖季每戶最高1300元標準給企業補貼,不足部分由各區政府補貼。將對村委會、村民公共活動場所采用空氣源熱泵、地源熱泵、水蓄能及燃氣鍋爐等設備進行“煤改”的,市財政給予一次性設備補貼,其中500戶以下的村補貼1.2萬元,500(含)戶以上的村莊補貼2.4萬元。此外,將對統一實施“煤改”集中供暖項目的水蓄熱設施進行補貼,并整合原有“煤改電”“煤改氣”補貼政策,盡可能減少農戶負擔。
今年10月底前,全市農村地區將新完成700個村莊住戶的“煤改”任務,基本實現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房山、大興和通州7區平原農村地區“無煤化”。到2020年,全市平原地區村莊基本實現“無煤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