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糧食局要求各企業于2015年8月1日至31日進行自查自改,各縣區糧食局于9月1日至30日組織人員深入糧食加工企業和使用場所活動承辦單位進行全面檢查,依法依規整治,切實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10月1日至25日,濱州市糧食局對各縣區糧食局、糧食企業組織開展督查抽查、暗查暗訪,及時發現和解決檢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自查自改和檢查工作落實。
據悉,此次主要檢查存在面粉、淀粉、玉米粉、黃豆粉、糖粉等其他易燃易爆粉塵的糧食行業粉塵爆炸危險企業和糧食行業慶典慶祝、展銷會等群眾性活動場所,檢查的主要內容:
1、作業場所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是否存在違規多層房、安全間距不達標廠房和居民區內作業。
2、除塵系統是否按《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收塵器防爆導則》(GB/T17919-2008)等標準規范設計、安裝和使用,除塵系統是否按規定設置泄爆裝置,是否按規定采取防雷防靜電措施。
3、是否建立粉塵清掃清理制度,是否按規定對作業現場的粉塵進行及時、全面、規范清理。
4、是否按規定清理除塵濾袋、管道和灰斗內積塵。
5、是否對安全監管人員以及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重點崗位員工進行培訓,掌握相關防塵事故的相關規定和技能。
6、是否健全粉塵危害全員防治責任體系,建立并落實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7、是否落實粉塵作業場所粉塵危害檢測和日常監測措施。
8、是否按規定設置了粉塵防爆和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并在粉塵作業場所公告了粉塵名稱、理化特性、爆炸極限、應急救援措施等。
9、各類活動中是否還有使用彩色粉塵的情況。
10、活動中使用彩色粉塵的種類和數量、參加人員等情況,是否在封閉和相對封閉的場所噴灑彩色粉塵。
11、是否存在集中、持續、高濃度噴灑彩色粉塵且有明火、高溫熱源的問題。
12、是否落實安全責任制、存在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13、是否落實安全監管要求,嚴禁在大型群眾性活動中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塵渲染氣氛。
粉塵爆炸事故破壞性強、波及范圍廣,極易導致群死群傷。濱州市各縣區糧食局、糧食企業要高度重視,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以對人民群眾和企業職工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建立健全粉塵作業和使用場所大檢查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切實抓好大檢查工作,有效防范粉塵爆炸事故發生。各相關企業要按照法規、規程要求,開展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自查自改工作,配齊通風、除塵、防火防爆設備和滅火器材,并針對企業自查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特點,采取有效控制粉塵爆炸的措施。加強對安全監管人員、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和粉塵作業人員的粉塵防爆知識培訓,加強警示教育,增強企業粉塵防爆風險防控能力。